1、企業收客戶房屋押金: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房屋押金
2、企業退回房屋押金:
借:其他應付款——房屋押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
3、由于某種原因不退回客戶房屋押金:
借:其他應付款——房屋押金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收客戶房屋押金,應當設置“銀行存款”借方科目或“庫存現金”借方科目以及“其他應付款”貸方科目核算;退回房屋押金,應當設置“其他應付款”借方科目以及“銀行存款”貸方科目核算;由于某種原因不退回客戶房屋押金,應當設置“其他應付款”借方科目以及“營業外收入”貸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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