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場地分租,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收到場地分租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貸:本年利潤
企業場地分租收入,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收到場地分組款項時,應當設置“應收賬款”貸方科目核算;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應當設置“本年利潤”貸方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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