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購買貨物尚未收到發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下期初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待收到對應發票時: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2、企業銷售貨物尚未開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企業購買貨物尚未收到發票時,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下期初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待收到發票時,再編制正確分錄;企業銷售貨物尚未開票時,應通過“預收賬款”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根據合同協議約定預先收取的定金或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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