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補繳社保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計提補繳的社保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3、企業發放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企業補繳社保費時,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或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企業為員工補繳的社保包括單位承擔部分和代扣代繳的個人部分,應分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收款”兩個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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