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取得未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等(根據發票內容計入對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增值稅時,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待認證進項稅額”為應交稅費二級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企業由于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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