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預付原材料款項時,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收到對應發票并將原材料入庫時,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包括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企業,也可以將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借方,不設置“預付賬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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