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發出貨物,對方公司欠貨款進行掛賬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收到貨物,欠對方公司貨款進行掛賬時,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名稱
欠貨款掛賬,若對方公司欠企業貨款,應當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進行核算;若企業欠對方公司貨款,應當通過“應付賬款”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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