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開出銀行托收憑證,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收到托收的款項后,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企業發生銷售業務,開出銀行托收憑證時,應當通過“應收賬款”科目及“主營業務收入”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收到托收的款項后,應當通過“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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