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購進貨物或發生費用支出時,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根據發生的業務計入對應科目)
貸:銀行存款
2、若企業已抵扣進項稅額后,需做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根據發生的業務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則企業購進貨物或發生費用時應使用價稅合計金額計入相關科目。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情形如下: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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