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運費計入貨物成本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包含材料運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企業運費不計入貨物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運雜費(根據運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購進原材料支付的運費涉及增值稅應采用價稅合計方式計入原材料成本,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