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跨月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上月收到貨物時,應做暫估入賬處理:
借:庫存商品——暫估入庫(或原材料等科目)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2、次月收到發票時,應用紅字沖回原分錄:
借:庫存商品——暫估入庫(或原材料等科目)(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3、再根據發票編制正確分錄: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需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在暫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該按照貨物不含稅的價格進行計算。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