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會發放獎金的賬務處理為:
1、計提時,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借:管理費用等——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2、發放且代扣個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代繳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年會發放獎金獎勵員工,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進行核算,然后根據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取得的所得的工資、薪金范圍,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因此企業向員工發放獎金需計提對應個人所得稅,并由企業進行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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