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企業計提匯算清繳的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其中:
企業繳納匯算清繳的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收到當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的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借:所得稅費用(紅字)
企業收到以前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的退稅,需進行以前年度調整時:
借:銀行存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結轉至利潤分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所得稅通常按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在年度終了后,按全年的應稅收入額,依據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征稅,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需注意的是,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對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應在會計差錯發生或發現的當期進行差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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