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時,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企業結轉商品成本,具體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銷售是實現企業生產成果的活動,是服務于客戶的一場活動。小規模企業和一般納稅人企業銷售商品都應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進行核算,同時結轉商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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