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貨物但沒有取得發票時,要先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企業在收到貨物,但是沒有取得對應發票的時候,要按照不含稅價格對貨物的價值做暫估處理。
2、待收到發票后,用紅字沖回原分錄: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3、根據發票做正確的賬: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企業: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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