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利息具體計算公式為:
短期借款年利息=短期借款總額×年利率;
短期借款月利息=(短期借款總額×年利率)÷12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其利息結算方式分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如果企業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一并支付、且數額不大的,可以在實際支付或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一并支付、且數額較大的,為了正確計算各期的盈虧,應采用預提的辦法,先按月預提,計入當期損益,到期再進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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