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發生差旅費時,應根據費用的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的費用科目;如費用為員工出差前預支的,還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以管理部門人員出差為例,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員工出差后進行報銷的: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銀行存款
員工出差前預支款項,出差后進行報銷的: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
出差后有剩余現金的:
借: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
報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員工報銷時應按照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并附上原始票據。原始票據主要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船票、住宿發票等。
2、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3、出差人員必須按照財務規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于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報銷交通費時,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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