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發票但款項未支付,應該貸計“應付賬款”科目,借方按照購買的事項進行科目的選擇,同時應根據企業性質的不同做以下兩種情況的區分:
1、企業為一般納稅人的,以其購買原材料為例,具體分錄如下:
(1)拿到發票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2)待材料款項支付完畢,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以其購買原材料為例,具體分錄如下:
(1)拿到發票時:
借:原材料(價稅合計額)
貸:應付賬款
(2)待材料款項支付完畢,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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