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體制是指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劃分稅收管理權限的制度。我國稅務管理體制的總原則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管理主要指由國務院、財政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行使的稅收管理權限。
稅務管理體制是國家稅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財政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稅收管理權限主要包括:稅收政策的決策權,稅法的制定和頒布權,稅法的實施和解釋權,稅種的開鉦與停征決定權,稅目的增減和稅率調整權,減稅免稅的確定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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