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稅務師考試科目為《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稅務師資格考試起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140分)的60%(84分)。
天津稅務師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