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初級經濟師考兩科,初級經濟師考試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且初級經濟師考試總分為140分,合格標準為84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福建省初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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