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考試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但不可自帶演算用紙和演算用筆。演算用紙和演算用筆將由考場統一提供,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需注意,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比如手機、電子設備等,應設置成關閉狀態,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否則按違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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