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法(一)》和《稅法(二)》的題型相同,具體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綜合分析題。兩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40分,合格標準為84分。
《稅法(一)》科目的考試內容主要包括:稅法基本原理、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關稅等相關內容。
《稅法(二)》科目的考試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等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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