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可以對沖。只要對沖的對象為同一人或同一單位,就可以這樣對沖,也就是說,“其他應付款-個人”與“其他應收款-個人”為同一人,可以分錄對沖核銷。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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