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計算公式:每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無形資產殘值-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攤銷年限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達到預定用途)時起至終止確認時止(當月增加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當月停止攤銷)。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能夠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這些方法包括直線法、產量法等。
無法可靠確定其預期消耗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直線法又稱平均年限法,是將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均衡地分配于每一會計期間的一種方法。
產量法是指按無形資產在整個使用期間所提供的產量為基礎來計算應攤銷額的一種方法。它是以每單位產量耗費的無形資產價值相等為前提的。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