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繼續教育部門將會要求未按規定進行繼續教育或者進行繼續教育后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限期改正。同時我國的會計繼續教育辦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因此不繼續教育的人員也會對其晉升和職業規劃產生不良的后果。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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