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計提盈余公積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因此,公司制企業(yè)應當按照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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