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考試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且初級經濟師考試總分為140分,合格標準為84分。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可獲得初級經濟師職稱。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可以申請助理經濟師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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