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專用章用于單位或集團內部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內部借款、往來結算)、單位對外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匯票、業務委托書等)、以及其他外部業務(如工商部門備案)等地方。
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僅限用于內部財務管理,不得用于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專門行文予以規范。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