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疫情工作經費會計分錄為:
1、企業收到疫情專用項目的工作經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企業將工作經費用于疫情防控的工程項目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銀行存款
3、企業處理形成工程項目長期資產部分的款項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4、企業上交剩余的工作經費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疫情期間企業收到疫情工作經費并處理工程項目時,可以通過“專項應付款”等科目處理。其中“專項應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業取得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款項。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