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捐贈物品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公益性捐贈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疫情捐贈物品,應通過“營業外支出——公益性捐贈”、“庫存商品”等科目進行核算,稅費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疫情期間企業捐贈用于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貨物,可以享有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優惠,允許全額稅前扣除,在企業所得稅上需要視同銷售處理。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