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貸機構是指使在出口商在出口貿易中得到有利的信貸條件,以盡可能低的費用迅速而又容易地從金融機構獲取信貸,一些國家的政府而成立的機構。
出口信貸機構屬政府機構,其職能是確保買方能夠以優惠條件獲得貸款,用以支付購買設備、技術或服務所需的資金,從而促進本國設備、技術或服務的出口。多數出口信貸機構通過采用以購買設備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方式達到這個目的。還有一些出口信貸機構可能通過與商業銀行達成集資或部分參與的協議,直接以向買方發放貸款的形式達到這個目的。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