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是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辦理托收承付結算的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托收承付結算。
在托收承付結算的過程中,收款人按合同規定發運貨物后,填寫托收憑證,連同有關發票附件送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收款人開戶銀行受理后,將托收憑證及有關發票等附件轉寄付款人開戶銀行委托收款。付款人開戶銀行收到托收憑證及有關附件,經審查無誤,應及時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托收憑證及附件后,審查無誤同意付款,則通知銀行付款,如不同意付款,則應在承付期內出具“拒付理由書”,通知銀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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