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續發行是指上市公司在原始發行之后再次發行股票或債券的行為。公司為開發新業務、擴大現有經營所做的發行,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并得到監管部門認可。公司進行二次發行的原因在于債務融資而籌集資金或者是進行增長收購。后續發行的時間一般是在公司發行新股并已完成首次公開募股之后。
后續發行有兩種類型,分別為攤薄性發行和稀釋性發行。攤薄性二次發行是指證券的出售,其中公司中的一個或多個主要股東出售其全部或大部分股份的,此次出售的收益將分配給出售其股票的股東。稀釋性二次發行涉及新股的創造,然后再將其公開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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