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制和酬金制有以下區別:
1、概念不同。包干制是指將個人消費分為若干方面,不同方面按不同的分配標準來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分配制度;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2、特點不同。包干制的特點是節省監管成本、提高決策和服務效率,企業在服務與利潤夾縫中生存;酬金制的特點是能夠保護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的利益,能夠加大物業服務運作過程中的財務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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