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的考評機構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照規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的初審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工作,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考后審查總體情況進行協商,并形成終審意見。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