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復賦稅思想是認為納稅是公民的義務,而政府征稅后要用之于民;在向誰征稅的問題上,主張“賦在有余”的原則;主張賦稅輕重要適度,鼓勵人民提高負稅能力。
嚴復(公元1853-1921年),字幾道,福建侯官(今閩侯)人。嚴復對賦稅有較為深入的研究,其思想主張反映了資產階級的要求,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需要。他明確指出:“賦稅貢助者,國民之公職也”;“取之于民者,還為其民”。“國家責賦在民,必有道矣。國中富民少而食力者多,必其一歲之入,有以資口體、供事畜而有余,而后有以應國課。”并且主張“賦無厚薄惟其宜”,認為統治者的責任在于“為其民開利源,而使之勝重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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