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群里有位粉絲問了這么一個問題。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粉絲就職的公司原本由總經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因為總經理長期的不作為,經過股東大會開會討論后,決定聘請新的總經理,而原來的總經理心懷不忿,強行帶走了公章,并發出通知,此后的公章由他保管。
01、公司公章由誰保管
很多朋友想必也有這方面的疑惑,公司的公章該由誰來保管?公司法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由公司內部自己決定。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公司靈活經營的需要,但這也讓公司內部搶公章的鬧劇不斷上演。
02、當當網搶章事件
說起公司搶公章的鬧劇,很多人可能都會想到2020年當當網“搶公章”事件,至于其中的細節撲朔迷離,孰是孰非恐怕只有當事人知道,我們只能從兩邊的回應中梳理出事件的經過。
4月26日,李國慶帶領多名壯漢闖入當當網辦公室,搶走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同日當當網報警,并宣布公章作廢。
此后雙方在媒體平臺上發生各種明爭暗斗
6月13日,警方宣布李國慶搶章事件沒有違法,當當網對此表示不滿,并申請行政復議。
7月7日,李國慶再次帶領多名壯漢闖入當當網辦公室,撬開多處保險柜,拿走公章、合同章等相關印章和資料。同日,當當網選擇報警。
7月8日,李國慶等人被朝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1年3月16日,李國慶“搶公章”案一審裁定書公布,當當網索賠10.7萬元。
此后事情暫時告一段落,未來雙方是否又會明爭暗斗,我們不得而知,只能靜待發展。
03、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出現
有不少朋友擔心,在國內這種“認章不認人”的法律條件下,該如何避免公章被此類事件的出現。特別是現在不少公司都是多名股東的,一旦發生糾紛,公章被強行帶走,哪怕追得回來,也是費時費力還影響公司經營。對此可以對公章的使用做出詳細規定。
公章一般用于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公文、合同、證明等。可由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保管,也可以由公司內部和股東無關的人員專門保管。并且禁止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如果因為經營需要,確實需要帶走公章使用,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請。對于公章的使用權限,規定的越清楚,將來因法定代表人變動造成糾紛的可能性就越小。
04、公章被強行帶走怎么辦?
雖然公司內部規定了公章使用權限,但難保有些公司高層被罷免之后強行帶走公章,遇到這種情況又該怎么辦呢?公司法雖然對于公章的保管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边@條款也從側面規定了公司對于公章享有獨立財產權。許多法院在面對公章糾紛案例的時候,也是以此為出發點,判決被告人歸還公章。
對于公章被強行帶走的問題,公司方面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對于公章保管方面,公司內部也要做出明確規定,避免日后發生糾紛。
本文為初級會計學堂(ID:cjkuaiji)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Nob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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