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取得函證結果后,審計人員應該怎么對函證結果進行評價分析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函證結果怎么做評價分析?
評估專業人員應當控制詢證函的發送和收回,并對函證結果進行分析,實施必要的評估程序,根據發函回函情況對被評估單位的往來款項做出初步分析和評價。
首先是對退回的信函要進行分析,查明退回原因,這里建議使用EMS,退件原因是否清晰,還是說這筆賬款是假賬,如果是因為地址或聯系人錯誤的,要重新核實后發函。對于采用肯定式函證方式而沒有得到復函的,應采用追查程序,一般來說應第二次乃至第三次發送詢證函,如果仍得不到答復,就應考慮采用必要的替代審計程序。例如,檢查供銷合同、發票副本、發送憑證、記賬憑證、銀行流水等記錄。
對于回函有差異的,要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看被評估單位是否存在舞弊行為,必要時應與往來方進一步聯系,作進一步核實。
評估專業人員應將函證的有關情況在工作底稿中記錄,并據以初步總結和評價不同種類往來款情況。如果所有函證結果表明沒有差異,則可以合理地推論全部往來款款總體是可信的;如果函證結果表明有差異,應當估算差錯是多少,為取得更加準確的估計,也可以進一步擴大函證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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