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監管局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對時任東吳證券的兩位分析師馬浩博、湯瑋亮分別處以十五萬元、五萬元,合計20萬元的罰款。
圖源:江蘇監管局
這是怎么回事呢?起因還得從四年前說起。
2016年10月13日,東吳證券發布了馬浩博、湯瑋亮署名的《福成深度報告二:3個100億支撐市值翻倍》(以下簡稱《福成研報》或研報)的研報。
圖源:《福成深度報告二:3個100億支撐市值翻倍》
這里先簡單介紹一下福成股份:
福成股份成立于1998年,并于2004年7月掛牌上市。公司以養牛業起步,后來涉足餐飲、地產、金融等,于2015年進入殯葬服務行業。
2019年財報顯示,福成股份的主營業務包括畜牧業、餐飲業、殯葬行業。在2019的營收分別是10.03億、2.32億和1.85億,毛利率分別在17.97%、61.44%和87.14%。
圖源:福成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
而上述研報將福成股份“捧上了天”,稱殯葬業在2017年將有近千億規模,其中福成股份是殯葬行業未來絕對龍頭,還提出福成股份有“3個100億”值得關注:
第一個100億:120億市值有140億凈利潤,30年之內開發完畢。寶塔陵園規劃一期12.5萬個墓穴,4萬個骨灰格位。共3期,全部建成后40萬個墓穴。
第二個100億:100億產業并購基金并購各地經營性墓地牌照。
第三個100億:大股東手中100億現金,公司現金充沛,有充足資金作為產業并購基金劣后端。
基于上述情況,研報稱3個100億將支撐福成股份市值翻倍,并給予福成股份“買入”評級。
然而,這份“彩虹氣息”滿滿的研報卻遭到當事方福成股份的“打臉”。
研報存在4大問題
2016年10月25日,福成股份公布一份《澄清公告》,對研報有關內容予以澄清。
圖源:福成股份澄清公告
第一,《福成研報》稱,福成股份寶塔陵園三期全部建成后墓穴數量達40萬個,并基于該數據得出福成股份可獲得凈利潤155億元。
經查,福成股份寶塔陵園規劃建設墓穴約12.5萬個,而非研報所稱40萬個。
第二,《福成研報》稱,福成股份與一投資公司共同設立的產業并購基金,規模共100億元,本期規模為10億元,后續基金規模還有90億元。
經查,截至2016年10月,該并購基金規模只有10億元;后續基金情況,還需根據一期基金的進展及收購資產的質量再做決定。
第三,《福成研報》稱,公司大股東手中100億現金,有充足資金作為產業并購基金的劣后端。
經查,截至2016年10月,公司大股東并未就此作出決策。
第四,《福成研報》稱,福成股份未來將聚焦殯葬業務,其他業務陸續剝離。
經查,截至2016年10月,福成股份主營業務為畜牧屠宰及食品加工、餐飲服務、殯葬服務三大行業,至于未來公司各產業如何布局調整,相關業務是否剝離,福成股份并未作出決策。
圖源:江蘇監管局
這就很尷尬了...
《福成研報》:“福成股份將是殯葬行業未來絕對龍頭”
福成股份:“不,我不是”
此前研報中的“言之鑿鑿”,轉眼成了“空穴來風”。且研報中作出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的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已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七條所述違法行為。
“違反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責令改正,處以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
圖源:2005年《證券法》
不過,其中一位分析師馬浩博對案件所述情況進行了否認。這又是怎么回事?
申辯曾將研報發給相關人員核實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細節,該份研報的標題為《福成深度報告二:3個100億支撐市值翻倍》,確實,這是第二份關于福成股份的報告,且還是修改后的。
早在2016年9月8日,上述的兩位分析師就曾發布一份名為《福成股份:中報殯葬業務單價提升明顯,期待外延并購打開市值空間》的研報。
圖源:新浪財經
而在《福成研報》發布時,東吳證券內部審核過程中認為該研報缺少調研紀要,曾予以駁回,馬浩博隨即補充調研紀要后通過了內部審核。
沒想到,最終還是出現了問題。針對上述調查結果,馬浩博在申辯中,提到以下幾點:
a. 自己曾于2016年9月2日-10日兩次針對涉案研報到福成股份調研,并獲取相關信息;
b. 在研報發布前,自己曾將研報發送給福成股份相關人員進行核實;
c. 馬浩博稱自己使用電腦記錄了相關調研信息,并據此整理了調研紀要,提交研報時沒有調研紀要只是自己忘記上傳,但因離職無法提供電腦記錄的調研底稿。
同時,馬浩博認為其行為不屬于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證券交易活動”,故法律適用錯誤。
圖源:2005年《證券法》
經復核,江蘇監管局認為:
根據馬浩博提供的相關證據,結合調查及核查驗證情況,無法確認研報信息來源,無法認定福成股份相關人員曾認可研報相關內容。
至于馬浩博稱因離職無法提供電腦記錄的調研底稿這一情況,監管局表示,即使存在相應調研底稿,本案調查期間馬浩博尚在東吳證券任職,但其并未提供上述材料,應當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此外,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所指“證券交易活動”不應狹義地理解為證券買賣,而是強調相關專業主體基于工作性質,發布的信息較一般主體對市場交易具有更大的影響,故禁止此類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
所以,不論基于以上何種情況,馬浩博均未盡到證券分析師應有的謹慎、誠實和勤勉盡責義務。
奇葩研報頻出,監管從嚴
謹慎是分析師的天職
事實上,因研報問題被“打臉”、“被罰款”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了。
近年來,證券分析師出于爭資源、搶時效、博眼球等多重原因的考慮,發布的研報不嚴謹、不完善甚至有忽悠嫌疑。
“報喜不報憂”——頻頻打臉
曾有券商投研部人士透露,在業內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分析師寫研報的時候比較傾向于“報喜不報憂”,否則一旦“得罪”了相關公司,調研時會遇到些麻煩。
而這樣后果就是,券商研報打臉現象頻頻發生。
之前有一家叫康躍科技公司,因股票質押暴雷,自上年開始股價共跌去46%。而就在康躍科技去年陷入窘況時,還是有券商給出了“買入”評級。
未做調研,樂觀預測
今年4月20日,滬硅產業成為科創板的“新貴”,股價一路飆升,一度暴漲8倍多。有些券商發布研報表示看好滬硅產業,并對其業績做出了樂觀預測。
而到了6月3日,滬硅產業發布公告稱,部分券商研報對公司業績預測與公司歷史業績情況差異較大。并透露,公司自上市以來未接受投資機構及證券公司調研。
圖源:滬硅產業公告
蹭熱點,打擦邊球
《有一種冷叫你媽覺得你冷》、《和尚,你又在與哪個女人糾纏》、《“亞文化”來襲:粉紅當道,宅腐盛行》......你能想象這些都是一份份研報,而這些研報標題黨曾盛行一時。
所以,對于投資者而言,要提升自己金融修養,對券商研報進行綜合研判。
而對于雷人研報不斷出爐的原因,有券商給出了答案:
“屬出于無奈,券商研報也要與時俱進,以往一些枯燥無聊的內容很難吸引人,各家的研究成果基本大同小異,因此,為了博取眼球,只有絞盡腦汁地盡量以輕松詼諧的方式來說明對市場的觀點。”
但業界認為,這種“奇葩”的現象倒逼監管出手規范。監管近幾年來也一直重拳出擊,全力整頓。
今年5月21日,中證協連發兩份文件——《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修訂稿)》和《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修訂稿)》,對券商研報質量、分析師言行以及經營機構的運作等方面提出了更多要求。
圖源:中國證券業協會
最后,別忘了謹慎可是分析師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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