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捐贈稅收優惠政策。明確表示,單位和個人無償捐贈能夠享有增值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等免征政策優惠。本文就疫情期間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和熱點問題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內容導航 | 捐贈稅收優惠政策 | 捐贈物資賬務處理 |
捐贈稅收優惠問答 | 企業捐贈稅務處理 |
(一)財政副部長表示鼓勵社會各界捐贈
2月7日上午,財政副部長余蔚平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可以允許直接向醫院捐贈,對于接受捐贈范圍也會有所擴大。如果企業及個人進行公益性捐贈,則可享受全額扣除的稅收優惠。對于個人補助獎金等方面,免收個人所得稅。捐贈貨物相關增值稅及消費稅也給予免征。
(二)支持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
為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內容如下圖:
1、問:疫情期間,單位和個人無償捐贈能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如何操作?
答:單位和個人無償捐贈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可以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享受政策。
2、問: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就疫情開展的捐贈十分踴躍,請問此次支持疫情防控捐贈所得稅政策有哪些?
答:這次出臺的財稅2020年第9號公告規定,一是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二是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3、問:單位和個人無償捐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是否需要備案?
答:不需要備案,自行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需要留存備查的資料包括: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開具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
4、問:我公司直接向武漢火神山醫院無償捐贈了一批醫用吸氧設備,用于治療新冠肺炎,請問該業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嗎?
答:可以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第三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你公司直接向武漢火神山醫院捐贈醫用設備,用于治療新冠肺炎,可按規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優惠。
5、問:請問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進行的捐贈,在留存資料上應注意什么?
答: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的,應及時要求對方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在票據中注明相關疫情防控捐贈事項。該捐贈票據由企業妥善保管、自行留存。
6、問:個人為了武漢疫情的捐贈能稅前扣除么?怎么扣?
答: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的捐贈,以及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都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而且可以全額稅前扣除。具體扣除辦法,可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9號)規定執行。扣除時,既可以在工薪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分類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扣除,也可以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扣除。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案例說明:2020年2月20日,A企業向湖北省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Z醫院無償捐贈一批疫情防控物資。這批物資是A企業于2019年采購取得的,賬面成本10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3000元。請問,該批物資的如何做賬?會計分錄怎么做?
A企業向Z醫院無償捐贈物資的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公益性捐贈 113000
貸:存貨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000
(一)捐贈現金涉稅處理
對于企業給捐贈現金的行為,只需要考慮企業所得稅問題。目前企業所得稅關于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規定是,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在年度利潤12%的部分限額扣除,超額部分可結轉三年扣除。
但新型肺炎疫情特殊,估計國家會像當年非典時期一樣,出臺專門的文件財稅〔2003〕106號,允許疫情期間,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業的捐贈,在繳納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所以在此可以期待一下后續相關政策。
另外,捐贈扣除需要注意稅前扣除憑證的合規性。
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公益性捐贈支出應取得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并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
通過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群眾團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應取得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并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方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二)捐贈貨物涉稅處理
企業捐贈貨物,在稅收政策上要復雜一些,主要涉及到的稅種有增值稅及附加稅費、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需要視同銷售。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并按稅法規定的順序來確定銷售額。
之前汶川地震、魯甸地震、蘆山地震、舟曲泥石流等事件發生,都出臺過捐贈免增值稅的規定,所以這次也這里也可以期待一下。(財稅〔2017〕60號、財稅〔2015〕27號、財稅〔2013〕58號:對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給受災地區的,免征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需要視同銷售。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應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
公益捐贈支出可稅前扣除。按照目前政策規定在會計利潤12%以內限額扣除,超額部分三年結轉扣除。(此處期待全額扣除的新政)
稅前扣除票據問題:規定與第一種類型相同。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