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相應的政策,其中就包括延長納稅期限的,納稅申報期限延至2月24日,政策出臺后,還是有很多會計人覺得時間太短,24日之前還是有很大的可能辦不了,聽聽這些會計人怎么說?24日之前還辦不了該怎么辦呢?需要做些什么呢?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們先來看看納稅企業的會計怎么說?
有關于納稅延期申報的事情:
(一)稅務總局的延期申報
將在全國范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
(二)各省稅局的延期納稅申報
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并報稅務總局備案;
(三)納稅人個人特殊延期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總局、省局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后,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但是納稅人層面的延期申報必須在總局、省局規定的申報期內提出,并需主管稅務機關的核準,同時還要預繳稅款。這樣工作就麻煩多了,稅務機關麻煩,納稅人更麻煩。
話說回來,你們企業需要延期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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