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對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及其部署要求,各地會計服務機構應提高認識,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會計服務工作,全力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就會計服務有關事項發布通知。
對于各級會計管理機構及其會計人員的服務工作和指導
1、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備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等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大“全程電子化”工作力度,落實行政審批“零見面”“非接觸式”要求,積極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務。在疫情期間,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審批時限要求,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
2、各級會計管理機構要指導本地區接受疫情防控社會捐贈的公益、慈善等非營利組織,遵守接受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有關管理規定,依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做好接受捐贈資金及物資的接收、登記及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3、各級會計管理機構應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及時調整本地區會計人才培訓計劃,并做好個對接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4、加大對網上會計教育的力度,為會計人員提供靈活、便利、優質的服務。
5、各級會計管理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在認真做好防控工作同時,要加強政策咨詢服務工作,積極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以上就是國家財政部對疫情期間要求各級會計管理機構做好會計服務工作的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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