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加大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重要。2月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支持新型肺炎疫情有關個人所得稅的最新政策。具體是什么政策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參加疫情工作的人員獲得的個人補助獎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第一項政策可得:
1、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了相應的個人補助及獎金。個人所得稅能夠享受免征的優惠政策待遇。
2、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相應個人補助和獎金方面,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3、 參與疫情防控人員按照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相應臨時性個人補助及獎金,可比照執行。
企業單位給個人下發用于預防新型肺炎疫情的防護用品,個人所得稅怎么規定?
根據根據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第二項政策可得:
企業單位將用于預防新型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及防護用品下發給個人,不包含現金。這時候會計做賬,以上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所得,且個人所得稅享受免征的優惠政策待遇。
小編有話說:疫情當前,對于那些奔走在一線的醫務人員,我們表示深深的敬意。他們的埋頭苦干、吃苦耐勞、勇敢堅毅,讓我們不禁為其豎起大拇指!如何共渡難關?疫情面前,調整心態,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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