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肺炎疫情影響下,多地紛紛出臺延遲復工政策。關于延遲復工的熱議問題,事關每個會計人,一起來看權威答案吧。
1.延遲復工期間工作——兩倍工資
多地宣布延遲企業復工,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那么,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怎么發?
延遲復工這幾天屬于休息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在家辦公,應視作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兩倍工資。
會計分錄:
1.支付加班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結轉工資時:
借:制造費用(生產工人加班費)
營業費用(銷售人員加班費)
...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社保費能晚交嗎?——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
根據人社部通知,受疫情影響,對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3.房貸、信用卡還款——合理延后還款期限、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
對于因疫情防控需要治療或隔離,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可以合理延后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
4.水電費、房租問題——欠費不停電,多地呼吁減租免租
國家電網表示,疫情防控期間,居民用電采取欠費不停電措施。廣州、深圳等多地呼吁房東適當減免租金,幫助困難人群渡過這段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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