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復議機關作出復議決定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可以自愿達成和解,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也可以調解。但這種和解與調解程序不適用于( )的稅務行政復議案件。
A: 確定適用稅率
B: 核定稅額
C: 確定應稅所得率
D: 行政賠償
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也可以調解: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核定稅額(選項B)、確定應稅所得率(選項C)等;行政賠償(選項D);行政獎勵;存在其他合理性問題的具體行政行為。選項A,不適用稅務行政復議調解。
答案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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