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空調廠簽訂一份空調的買賣合同,約定貨到后7天內甲公司付款。后乙空調廠在交貨前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甲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面臨破產的窘境。根據規定,乙空調廠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 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B: 主張順序履行抗辯權
C: 主張解除合同
D: 主張不安抗辯權
【考點】 債法基本理論
【解題思路】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時(如: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當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辯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的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