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物權法》第70條規定: 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边@一規定表明( )。
A: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公有權
B: 業主辦理產權登記時需要對共有權作單獨登記
C: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的專有部分所有權、共有部分共有權及成員權是一體的,不可分離
D: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各部分權利可以分別變動或者轉移
【考點】所有權制度-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解題思路】選項A錯誤,共有部分共有權對區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權利。 選項B錯誤,區分所有權成立登記時,只登記專有部分所有權,而共有權及成員權并不單獨登記。 選項C正確D錯誤,構成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三要素具有一體性,不可分離,在發生權利變動時,須一體變動。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