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確定的董事會成員為9人,但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時,該公司董事會成員因種種變故,實際為5人。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 該公司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B: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將會議審議的事項通知各股東
C: 由于該公司董事會成員沒有少于《公司法》所規定的人數,因此該公司可以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D: 臨時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E: 為了提高會議效率,由大股東參加會議,小股東不參加
【考點】公司運行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該公司董事會人數雖然符合5至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數已不足該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所以選項C錯誤。所有股東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并參與表決。所以選項E錯誤。
答案選 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