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對印花稅計稅依據進行審核時,下列處理錯誤的有()。
A: 合同簽訂時無法確定金額的,先按定額稅率計稅,待金額確定后再補貼印花
B: 按金額比例計稅的應稅憑證,只載明數量未注明金額的,按憑證所載數量及市場價格計算金額依適用稅率貼足印花
C: 已稅合同修改后增加金額的,按增加金額計算補稅;減少金額的,按減少金額計算退稅
D: 以外幣計價的應稅合同,按合同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稅
E: 技術開發合同,按合同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及研究開發經費的合計金額計稅
已稅合同修改后增加金額的,按增加金額計算補稅;減少金額的,不得申請退稅,故選項C表述錯誤。技術開發合同,按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故選項E表述錯誤。合同簽訂時無法確定金額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計稅,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故選項A表述正確。按金額比例計稅的應稅憑證,只載明數量未注明金額的,按憑證所載數量及市場價格計算金額依適用稅率貼足印花,故選項B表述正確。以外幣計價的應稅合同,按合同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稅,故選項D表述正確。
答案選 CE